您好,欢迎访问群康箱业官方网站!

服务热线

150-5425-2989

新闻动态

news
服务热线

150-5425-2989

张家界紫薇花田亲子农场擅占集体土地被没收房屋设施并罚款

分类:集装箱房屋 发布时间:2023-12-09 12:14:53 浏览量:

  集装箱房屋被处罚人:张家界湘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8************。住所:慈利县**区**居委会*组。法定代表人:李*庆,男,公民身份号码:430821********8034,电线********。经查实,2023年7月张家界湘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占用慈利县金慈街道丰阳村2组的集体土地修建张家界紫薇花田亲子农场,同年9月完工并投入使用集装箱房屋。2023年10月13日经批准依法立案调查。张家界湘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修建张家界紫薇花田亲子农场实际占用慈利县金慈街道丰阳村2组集体土地170平方米,并修建了5个小房屋共74平方米、4个游乐设施共15平方米、2个集装箱房共32平方米、1个简易钢架棚49平方米;占用地类为果园33平方米、其他园地32平方米、乔木林地90平方米、坑塘水面1平方米、农村宅基地14平方米;用地中89平方米(含5个小房屋和4个游乐设施)在本次村庄规划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范围内,符合规划用地性质;另外用地81平方米(含2个集装箱房和1个简易钢架棚)为农用地,不符合规划用地性质。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送达回证、现场核查照片、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违法用地查处图、用地地类分类情况说明及土地利用现状图、慈利县金慈街道丰阳村村庄规划图(2020-2035年)。在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整改并配合案件调查。我局已于2023年11月10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慈自然资违告字〔2023〕66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慈自然资违听字〔2023〕66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综上所述,该公司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慈利县金慈街道丰阳村2组集体土地修建张家界紫薇花田亲子农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已构成非法占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版)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版)第五十七条、湖南省《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八条和《湖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第一部分土地行政处罚的非法占地之规定,责令张家界湘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170平方米土地退还给金慈街道丰阳村村民委员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该公司在非法占用慈利县金慈街道丰阳村2组符合规划的集体土地上修建的5个小房屋和4个游乐设施;2、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在不符合规划的集体土地上修建的2个集装箱房和1个简易钢架棚,恢复土地原状;3、处张家界湘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用170平方米其他土地每平方米200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34000元。以上行政处罚决定,限你单位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罚款缴至慈利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张家界紫薇花田亲子农场擅占集体土地被没收房屋设施并罚款,即发生法律效力。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慈利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申请慈利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联系人:唐治军电 话地 址:慈利县自然资源局414室

X青岛运斌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5054252989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